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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所謂的後續報告就是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所給予我的公文,為何會有這樣的公文出現呢?
是的,沒錯,我把網誌中一篇關於
愛車失竊沉重心情日記寄給了胡市長,而胡市長也很重視我這市井小民的心聲,輾轉將信件轉發至相關單位處理,然而就在這輾轉、發送、連絡的同時,時效性就這樣一點一滴的消失。


不過在這前提是仍要發表一下感謝言:『很感謝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以及西屯派出所同仁,收到我的信件後積極處理;感謝在這過程中,你們不遲心勞的察辦這案件,同時也算密切(起初)連絡及回報我相關事物,並詢問同仁所應該改進之缺點;心苦你們了!警察弟兄們!』


然而還是有該面對的殘酷事實,即是所謂時效性的問題,來說說整個案件到收到公文的流程,如下:
8/22案件發生→8/26發函至市長信箱→8/29台中市警察局受理案件→9/2第六分局偵查致電關切→9/4及9/5第六分局偵查和西屯派出所所長致電回報→9/12苦等不到消息而親自致電詢問後續消息→9/22收到公文。


沒錯,11天後才真正處理案件,第13天回報的消息,不是監視器壞掉沒報修、就是沒裝,不然就是沒錄到,OK!!那就算了,於是我進一步要求協助幫忙調閱大路口監視器,警察同仁也很不錯,一口氣就答應!!但是!!!!!!!!!!!!!!這次卻一個禮拜也不給我消息的情況下親自致電詢問後所得到的結果是─河南清海路口沒監視器、河南西屯路口監視器只保留10天!!!(天阿,10天耶,11天你們才開始辦,只能說錄得到有鬼!!)於是剩下最後一絲絲希望就是加油站的監視器,嗯~~~一樣沒錄到,所以車子就像空氣一般的消失了!


因此我深深的感覺到:
1、當初如果我沒發函給胡市長,這件案子基本上永遠就會塵封在最深處的小角落,不會對任何被害人有任何回應消息(雖說警察會告訴你,您的車牌已經輸入警用查贓系統,全省有"七萬多"名警察在幫您注意並協尋這台車,挖勒!!心裡OS:最好真的是這樣。)因此這世界還是很現實的,一定要由上層施加壓力或交代下來才肯辦案。
2、不知道是不是有朋友曾經注意到9/12那天新聞報導,警方為追查牛皮一案而意外牽扯出雙B竊車集團(
報導按我),沒錯,這竊車集團警方已經追緝兩年,如今在很意外+幸運的情況下偵破,因此如有朋友想尋獲愛車須等約2年或更多時間,然後再加上絕大部分約9成的運氣,方能尋獲。
3、調閱監視器的部分,是由當時替我們製作筆錄的員警,相信有看過之前我
愛車失竊沉重心情日記的朋友應該知道,對於員警的態度以及效率十分無法茍同,因此我極強烈懷疑並質疑員警是否真有認真再看監視器!!!
4、每年民眾繳交那麼多税金,卻換來一堆可以堪稱模型用的監視器,與其這樣別再浪費人民的血汗錢了,退稅吧!


好了,講了一推廢話,不過只是個人心情上的一個抒發,如有觸即到相關人士,敬請見諒,抱歉!!

接下來附上本人生平史上第一次收到正式公文(開箱文?!),較為隱私的部分都先行做處理,所以看看就好,因為十分的簡單扼要毫無重點可言。


哇!!台中市最大間的警察局耶!!第六分局耶!!
 


哇!!正式書函耶!!




哇!!詳細內容耶!!簡單扼要耶!!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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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me075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